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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政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(含临时工)48人,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38人,在册不在岗干部10人(其中内退4人:1人为主任科员,3人为一般干部到龄内退,离岗创业1人,离岗退养1人,退休4人),男27人,女21人,党员37人。在职38人中,班子成员6人(4男2女),在职副科级干部2人,改非4人(3人在岗1人不在岗),中层干部12人,一般干部10人。根据“三定方案”我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,除婚姻服务中心外,其余4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未分开在局机关。婚姻服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性事业单位,现有工作人员11人,有6人均有人事部门正式手续,另5人属于临时工作人员。 我局干部多年来一直以他们辛勤的劳动和艰苦的努力,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与民政工作“上为政府分忧,下为百姓解愁”的任务结合起来,把为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把“救济金”、“救命钱”、优抚款一分不少地送到民政对象手中,千方百计地使民政对象体会到党的关怀。努力实践着“三个代表”的要求,涌现出众多的优秀民政干部和先进个人,每年都有一批民政干部受到表彰,应该我局的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素质较高,特别能战斗的队伍。 二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,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,组织机构不断加强,整体素质不断提高,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。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。 1、部分干部观念陈旧保守,创新观念、创新工作、争先创优意识不强,政治敏锐性不够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依赖性、被动性和表面性问题,更新观念、转变职能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、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。 2、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,没有机构设置,工作难以开展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,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宽,内涵不断丰富,外延不断扩展,根据我区批准的民政局“三定”方案,民政工作包涵救灾救济、优抚抚恤、退伍军人安置、城镇低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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