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市在总结近年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践的基础上,结合中组部开展的党政工作部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经验,研究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《**市党政部门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》,在干部绩效考核上初步实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:
一是从偏重经济建设考核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考核转变。在考核评价指标的设置上,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,综合指标体系分为思想政治建设、领导能力、工作实绩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总体评价5个方面19项细化指标。在工作实绩上,设置了完成目标任务、服务中心工作、服务基层和群众、项目及重点工作推进、党建及精神文明和信访工作等6项指标。在思想政治建设、领导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分别设置了3-6项指标,将贯彻落实政策决策、执行民主集中制、服务经济建设、处理复杂问题、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等反映社会发展进步水平的内容,全部纳入考核指标体系,体现了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。
二是从偏重考核发展指标向坚持以人为本、强化民生指标、注重党的建设考核转变。考核指标体系按照“发展抓项目、改革抓企业、保证抓党建、和谐抓民生”的目标要求,不仅设置了项目及重点工作推进、服务经济建设、业务工作绩效、完成目标和行业管理等发展指标,还设置了贯彻科学发展观、服务基层和群众、城乡变化情况、居民收入情况、廉洁从政和信访工作等强化民生的指标,同时,专门设置了党建及精神文明指标,既体现了发展指标,又涵盖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。
三是从偏重职能部门评价向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价相结合转变。考核办法在权重设置上,突出了职能部门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有机结合,将领导班子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“千人评议机关”活动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评价体系,分别以5%和10%计入班子综合得分,既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,又体现了干部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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