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》和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通知》的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批转的《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》和《市委宣传部、市司法局、市普法办关于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,在广大农村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,结合我市农村实际,现制定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实施意见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落实“五五”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,以“提升农民法律素质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”为主题,深入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,教育广大农民自觉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,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依法维权和依法办事意识,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解决农村矛盾纠纷,促进农村规范化管理,努力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,为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,建设“平安瑞安”和“法治瑞安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对驻村干部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,进一步提高驻村干部指导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问题的能力;通过建立落实村“两委”学法例会制度,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依法规范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和水平;通过加强村党员、村民代表、户代表的法律轮训,进一步提高村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民主议事水平;通过法制宣传资料、法制信息、法制文艺、法律服务进乡村,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,从而使广大农民逐步养成依法处事的行为习惯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。
三、内容和要求
“法律进乡村”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实施“八大计划”:抓驻村干部学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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