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,培养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,在全市中小学校形成学法、用法、守法的良好氛围,根据中央、省、温州市和瑞安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》和《市委宣传部、市司法局、市普法办关于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精神,现就“法律进学校”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一、 指导思想
以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五五”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,注重创新工作机制,注重创新活动载体,深入开展“法律进学校”活动,营造校园法治文化,教育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学法律、讲权利、讲义务、讲责任,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,促进依法治校、依法执教、普法育人工作,积极打造平安、文明校园,为建设“平安瑞安”和“和谐瑞安”作出贡献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“法律进学校”活动,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依法治校、规范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;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、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;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依法维权、遵纪守法的权利义务意识,努力创造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,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。
三、内容和要求
1、定期举办中小学校校长(书记)法制培训和学校法制教育论坛,研究探讨学校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对策,交流依法治校工作的经验和信息,增强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的法治意识,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应对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,推进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和依法治校活动。
2、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,把教职工纳入到学校普法教育的行列中。教育者要先受教育,教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增强的重要前提,因此,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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