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于2007年4月5日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,并印发了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冠以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05]12号),要求政府部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。人民银行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,随即下发了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》银发[2006]144号,同时分行、各省中心支行也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意见,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。
为了大力推进基层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进程,我中支在这一领域组织了课题研究。
一、现阶段基层央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状。
现阶段,人民银行一些对外窗口部门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,但仍处在初级阶段,政务公开的程序、内容、载体、方式等方面和环节都没有得到规范。
(一)政务公开的宣传、培训力度不够,多数群众包括我行的干部职工不知道,何谓政务公开?政务公开的程序、内容、方式等更不了解。
(二)政务公开领导机制、工作机制不健全。工作机制方面,没有按照要求做到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,每个部门没有完全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员,以至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机制也没有成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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